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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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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2016年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杭卫计党〔2016〕27号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进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2016年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6年,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党纪,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纠“四风”问题,严查违反卫生“九不准”、计生“七不准” 等行风问题和腐败案件,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廉洁卫计”建设,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保障G20峰会、实现“十三五”精彩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进从严治党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时刻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在心头,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各行其是、阳奉阴违、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委系统各党组织要以党章为总遵循,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体现在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中。切实加强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章和《准则》《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身作则,带头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好性、严肃性。

  3、保持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救死扶伤争先锋 一体两翼谋新篇”、“服务G20、党员我先行”等活动为抓手,全力做好G20峰会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峰会保障工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和“救死扶伤、干净担当”专项督查,加强系统内各单位对党的纪律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充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4、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主抓直管机制,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排名较好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市级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等防止利益冲突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完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定期总结分析和评议等制度;建立健全谈心谈话、主体责任约谈和廉政约谈等制度,注重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5、监督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找准定位,聚焦中心任务,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工作,探索监督履职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要加大对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和重点人群的监督力度,了解掌握关键岗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按照职责权限督促整改落实。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切实用好约谈、诫勉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等方法,经常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勤打招呼、及时提醒,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委机关纪委要加强对系统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驻委纪检组要加强对全局纪检组织的监督指导。

  6、继续开展对委单位巡查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委党委《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委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杭卫计〔2015〕24号)要求,对照“四个”、“四个意识”找出差距、发现问题,推动杭州市中医院等6家被巡查单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真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7、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规定,以抓铁有痕、治本断根的决心,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对不收敛不收手、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查处。坚持以上率下,管好“关键少数”。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通过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监督检查、专项巡查等手段,严防“四风”反弹。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强化对隐形隐性、变异变通的“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从严监督纠正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微问题”。

  8、狠抓作风建设,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对“三不”问题和违反廉洁自律等加大查处和整治力度。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大力倡导顾大局、守纪律、善作为,积极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把贯彻《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坚持“医学有局限勇于攀登,服务无止境追求卓越”理念,培育良好行风。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加强对违反卫生“九不准”、计生“七不准”等行风问题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惩防并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9、完善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杭州市卫生计生委惩防体系行动计划(2015—2017年)》。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执行和监督制度机制,深化阳光工程建设。进一步分析排查岗位风险,落实岗位风险防范,针对重点人群、重要事项,制定《委管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若干规定》,强化制度刚性执行,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10、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向驻委纪检组、委机关纪委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以开展调研、工作交流或会议培训等形式汇报阶段性工作,每半年一次。加强工作调研和研讨,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中的重点问题选设1-2个调研课题,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评价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作用。

  11、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卫计工作特色,建立廉政教育化机制。落实委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以上率下,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落实委领导上廉政教育课制度,每位委领导一年至少到党建联系单位上一次廉政教育课。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推进从政道德教育,对权力相对集中、信访数量较大、人员交流频繁的岗位,量身定制廉政教育载体。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载体,运用微博、微信、短信以及网络廉政教育论坛平台,举办廉政文化主题活动等形式,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五、强化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挻在前面

  12、用好“四种形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深化谈话提醒制度,经常性地对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要把问责作为一项常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责任追究到位。

  13、坚持“一案双查”。严格执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九不准”规定以及其他行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腐败案件多发频发,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都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14、规范办信办案。建立完善信访调查和案件查办机制,强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等多部门协作配合办信办案模式。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做好信访处理与反馈工作。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来信来访,把查办案件作为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实施监督、惩处违纪行为的综合手段不断加强和改进。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15、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纪检监察力量配备,在市级公立医院逐步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单设监察室并配强监察室主任。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和能力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争做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

  文章来源: 中共杭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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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庄依亮

    庄依亮主任医师

    1959年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医疗系。现任妇产科教授,博士生导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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